現行用水定額在用水水平較低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下的作用還是明顯的,但是一旦達到一個較高的用水水平,水管理瓶頸就會顯現出來。
一是生產用水影響因素多元化。鋼鐵企業主要以鋼鐵聯合企業的形式存在,其地理位置不同,供水條件不同、生產規模不同,生產工藝路線不同,生產的主要產品不同,這些因素均會對企業取水的可比性造成比較大的影響,僅通過取水定額進行簡單的節水評價或評估是不科學的。而且,單一的煉鋼企業、軋鋼企業也不在少數,用于聯合鋼鐵企業的取水定額標準并不能*這類企業的需求。
二是水源種類復雜化。用水定額的范圍界定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與用水結構有關的生產范圍界定,為便于分析比較,范圍界定為鋼鐵聯合企業內部普遍存在的主生產、輔助生產和附屬生產等生產設施,而自備電廠和礦山選廠等生產設施從中剝離出來,不計入取水定額中。另一方面對水種的范圍界定,鋼鐵聯合企業取水水種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自來水、城市中水、海水等,城市中水和海水屬于非傳統水源范疇,屬于****鼓勵利用類替代性水資源,不計入取水定額,其他三類均屬于淡水資源,****嚴格管理控制。在取用自來水和地下水的過程中,一般取多少用多少,而地表水則有一個凈化的過程,在生產用水之前的凈化過程中會產生取水的損失,這些因素在原先的取水定額中均考慮不足。